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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转发关于2009年深圳市一线社工继续教育安排的通知
发布者:铭晨社工     时间:2009-7-24 10:07:03
各社工服务机构:
    遵照深圳市社工制度“1+7”文件有关规定,“在岗的助理社会工作师、社会工作师、高级社会工作师每年接受继续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”,同时,切实提升我市一线社工的实务工作能力,我会根据业界的相关意见和实际情况,系统设置了一线社工的继续教育计划(附件1)。现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培训对象:我市一线上岗社工;
2、培训时间:2009年7月至2010年4月,其中2009年7月31日的课程已确定外,其他课程的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;
3、培训场所:我会将根据报名人数等因素另行确定;
4、培训内容:初步安排详见附件1,我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;
5、参训要求:各一线社工可根据需求报名参加各领域的课程。我会将对各一线社工的实际参加培训的课时进行登记统计,计入其个人继续教育时间,作为注册社工的注册依据;
6、请各机构汇总一线社工的报名情况,填写《2009年深圳市一线社工培训报名汇总表》,于2009年7月29日前发邮件和盖章传真至我会。
7、特别说明:除2009年7月31日的培训已确定外,我会将其他确定的培训时间、场所和内容提前通过挂网和其他形式予以通知,敬请留意。
未尽事宜,将另行通知
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
二○○九年七月二十三日
(联系人:李锋    电话:25832916     传真:25832836 
 邮箱:szsg1992@126.com )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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